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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理论认识 推动实践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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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1-25
第9版(理论)
专栏:专家议专题

深化理论认识 推动实践发展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李良栋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个科学论断,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律和客观要求。只有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实践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改善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当代中国,发展民主政治和推行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江泽民同志指出:“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工人阶级历史使命的根本保证。中国人民选择共产党的领导,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在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得到的共同认识,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紧密结合,建立了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等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党领导人民积极稳妥地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情况复杂的国度里进行政治文明建设,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这场变革中,如果没有一个能够得到全国各族人民普遍拥护和一致认可的领导核心,政治文明建设就难以顺利进行。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我们党原有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孕育于革命战争年代,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我们党对原有的领导方式和领导体制作了很大程度的调整和改革,但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现状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所以,必须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从制度上进一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体现。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使其真正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应当在实践的基础上,探索人民代表大会自身建设的规律,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开会和闭会期间的活动规范,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建设,依照法律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威。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
  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占有重要位置。当前,完善政治协商制度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进一步在实践中探索广泛吸收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参政议政的渠道。这对加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具有重要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在政治生活中的监督作用。我们党是执政党,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批评,从中吸取有益的营养,这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要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基层民主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农村的村民自治、城市的社区自治等都是其中的有效形式。应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从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层面保证基层民主健康顺利地发展。
  用法治实现和保障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
  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辩证统一,关键在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所依据的“法”,包括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因此,依法治国既是党的领导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人民当家作主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也必须体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就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人民民主结合起来的最佳形式。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依法治国的条件下,党代表人民利益形成的路线方针政策,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形成为法律。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离开了宪法和法律,缺乏制度和法律规范,党就很难保证实行正确的领导。所以,党既应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领导力量,也应适应法治的要求将自己置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约束下,以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现依法执政。
  依法治国是发展民主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全体劳动人民在政治上当家作主。但如果没有一定的制度和法律作为载体,这种本质就无从体现。只有实行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民主才具有坚实可靠的基础和保证。所以,必须用制度和法律确认人民民主的地位、规范民主的活动,实现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有序化,真正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为发展民主而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如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取得的积极成果,也需要及时用法律形式予以确认,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具有制度和法律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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