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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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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1-25
第12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毅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各项工作的根本要求。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之中,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也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要求。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党和人民重托,其全部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根本体现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如何把这一根本要求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需要研究全党工作的“共性”,也需要研究纪检监察工作的“个性”,找准纪检监察工作“执政为民”的角色定位。纪检监察机关对于保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着一种特殊的责任。主要表现为“一个前提”即率先垂范,“三个方面”即监督、执纪、协调。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抓住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反腐倡廉的突出问题。
  既要着力抓大案要案,又要着力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既要严肃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又要认真处理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既要着力抓“不廉洁”问题,又要着力抓“不作为”问题。在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同时,严肃追究“行政不作为”行为。既要着力抓部门和行业作风,又要着力抓机关作风。继续大力纠正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抓好“权、钱、人”等关键环节的源头治理。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创建新型的行政审批机制;健全公共财政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干部监督工作等。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筑牢固的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纪律监督体系,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要构筑牢固的思想教育体系,清除腐败的思想动因,使领导干部“不想腐败”。通过健全完善“大宣教”格局,积极探索“以量化为依据的思想教育效益标准”,建立考核体系,注重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抵御腐蚀的能力。要构筑牢固的制度规范体系,减少腐败机会,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败”。将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道德规范纳入到反腐倡廉制度中来。建立科学的干部评价体系。将重要的制度规定,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构筑牢固的纪律监督体系,惩处和震慑腐败分子,使领导干部“不敢腐败”。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沿着规范化轨道运行,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迫切要求纪检监察工作采取若干重大措施。
  人民群众关注的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要履行“组织协调”的职责,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开展“阳光行动”,推动有关部门出台便民利企措施。要全面推行两项“民主评议”制度,把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交给群众。要不间断地推出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促进领导干部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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