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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不妨“背靠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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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1-26
第13版(民主和法制)
专栏:法治论苑

建议办理不妨“背靠背”
刘金国 徐金森
  据报载,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采取“背靠背”的做法,即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交同级人大常委会后,人大常委会只把建议的内容转给承办部门,而不让承办部门知道提建议意见的人;部门办完代表建议后交人大常委会,由人大常委会去征求代表是否满意,如代表不满意,则再由人大常委会退回承办部门重新办理。笔者为这一做法叫好。
  近年来,不少地方人大在督办代表建议过程中,采取“人来人往”,承办部门面对面地向人大代表答复建议办理情况的做法。目前,在承办部门面对面地向人大代表答复建议办理情况时,有些人大代表碍于面子,觉得人大、政府的分管领导都在场,说对办理情况不满意,会使得承办部门负责人下不了台,闹僵了与承办部门的关系,即使对建议办理情况不满意,也嘴上说“满意”,造成了“假满意”,降低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而“背靠背”办理的方法,则通过使提建议的人大代表和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互不谋面,而让人大代表在对建议办理不满意时,敢于对承办部门说“不”,既杜绝了“假满意”的现象,又大大提高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当前,绝大多数的人大代表都是兼职,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与当地行政司法部门发生着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因提建议意见而遭到有关部门威胁、报复的事情也有发生,使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受到了很大影响。而“背靠背”的办理方法,使人大代表可以放心大胆地对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这不仅保护了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而且增强了代表工作活力。
  “背靠背”的办理方法,加强了对代表建议办理的事中监督,使人大常委会成为承办部门办复代表建议的必经之处,可以全面地了解到整个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解决了承办部门直接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代表所造成的人大常委会督办有劲使不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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