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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中国以物资援助朝鲜议定书和换货议定书在北京签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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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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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中国以物资援助朝鲜议定书和换货议定书在北京签订
新华社12日讯 我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之间的谈判,已经在友好的空气中顺利结束。1月12日,在北京签订了1956年中国以物资援助朝鲜的议定书和中朝货物交换议定书。
根据上述议定书规定,中国将供应朝鲜棉花、棉纱、棉布、煤炭、钢材、机器、电讯器材、化工原料、文化用品等货物。朝鲜将供应中国矿产品、海产品、水果和药材等货物。
中朝两国1956年的贸易额较上年有很大增长。
代表中国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代表朝鲜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团长、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贸易相陈班秀。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雷任民,对外贸易部部长助理林海云,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陈叔亮,我国驻朝鲜大使馆商务参赞薛春圃以及对外贸易部有关局负责人员。朝鲜方面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崔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贸易副相、贸易代表团副团长李长春,朝鲜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金国辅以及贸易代表团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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