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阅读
  • 0回复

上海5分钟处置轻微交通事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02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纵横

上海5分钟处置轻微交通事故
据新华社电 (记者杨金志、潘清)从2003年1月1日起,上海将在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的市区内全面实施“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办法。而在此之前,上海自2000年2月起已经在高架道路上实施这种交通事故处置方法。按照这种办法,交通事故发生后,要求当事人在5分钟之内快速驶离事故现场,或快速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后迅速将事故车辆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点,事后再报警,等候民警处置或自行协商民事赔偿。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