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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民法典诞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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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03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广角

  期盼民法典诞生
  本报记者 傅旭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没有一部民法典。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之而来的是民事案件增多。民法草案此时提出,正逢其时……
  走过近50个春秋,新中国第一部民法草案于去年12月23日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立即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因为人民群众对这部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典有着太多、太久的期盼,它承载着公民太多的权利与责任。
  为何现在提出民法草案?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没有一部民法典。为什么时至今日才提出?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王胜明介绍,新中国建立后至改革开放,我国曾4次起草过民法,但是都没有成功。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它生不逢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1992年,我国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去年又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许多人有了私人财产。随之而来的是民事案件增多。据了解,我国各级法院去年受理的刑事案件50万件左右,行政诉讼不到10万件,而民事案件大约500万件左右,占各类案件的80%以上。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同时提出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所以说,此时提出民法草案也正是在立法方面落实十六大精神。
  50多年来我国虽然还没有制定民法典,但一直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先后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一批民事法律,还有民用航空法、草原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一批民事规范。两者相加,截至目前大约已有60部左右,已具备了制定民法典的基础。
  民法草案此时提出,正逢其时。
  民法草案有哪些新意?
  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时,不少人用到“创造”、“创新”两个词。大家认为民法草案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创新——
分编设立:民法草案分为九编1209条,每编单独计算,各自编排序号,多则三五百条,少则几十条。这样便于制定之后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随时补充和修改,可以说这也是一个创造。
  民事责任单设一章: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怎样为受害人提供法律保障,在草案总则中单设民事责任一章,这在国外也是没有的,为一大创举。
  人格权单设一编:草案分则的第四编为人格权法,具体列举了公民、法人享有的各种人格权。目前没有一个国家的民法典像我们这样单独将人格权设立成编,具体确认各项人格权,这在世界民法典的立法史上是没有的。
  内容新:民法草案九编中有五编是新的,包括总则、物权法、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
  总则是在1986年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加以完善的,着重修改了两点:考虑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规定太高,对一部分未成年人从事民事活动可能不利,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由十周岁改为七周岁;诉讼时效,由过去的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两年,改为三年。
  物权法明确界定了什么是物权:物权是公民、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人格权法在已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新增加了两项权利:一、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二、规定公民、法人享有信用权。
  侵权责任法主要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侵权里面包含侵犯人格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当中的权利等。侵权责任里着重对一些特殊的侵权责任做了规定,如机动车肇事、环境污染、产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责任(高空、高压)、核污染等,规定了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应注意些什么问题,给老百姓、企业造成损害要承担什么责任。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实际上讲的是国际私法,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
  民法草案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一部沉甸甸的民法草案,内容涵盖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结婚、离婚、家庭关系,收养关系的确立、收养的效力,遗产的继承和处理,侵权责任及涉外民事关系等等。
  参与民法起草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王利明认为,民法草案的最大特点是强调了对公民、法人民事权利的保障。草案开宗明义强调制定民法是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在总则里面专门设立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两章,在分则里又单独设立人格权法一编,体现了对人格权的高度重视。
  民法草案把中国的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做了周全的列举,特别是人格权法中对公民所拥有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信用权、隐私权等等,都作了规定,这是中国公民、自然人和法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的一个集大成,也是对中国公民人权的充分保障。
  人民的权利高于一切,这是我们党历来坚持的最高行为准则,今天,它以法律的形式再一次得到了体现。
  (题图为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摄)(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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