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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查”的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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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07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代新语

  对“检查”的检查
梁言
人民日报2002年12月2日报道,人行建湖支行历来是南京分行、盐城市中心支行的先进基层单位,15项工作中有14项名列全市第一,没想到前来“取经学习”的同行代表要从第十五项“开始学习”,真是“不学不知道,一学吓一跳”,6350万元挪用公款案由此揭开面纱。
  乍看起来,事情多少有点戏剧色彩,也不符合“常规”:取经学习不选“好”的学,偏选“冷门”项目学;银行素以制度多、检查多著称,但国库股长从1995年开始从国家金库给自己“调拨”资金,竟轻易蒙混过关长达六七年的大大小小的各类“检查”,却被一名取经学习者不经意地发现了……
《申鉴·杂言》有言:“先其未能谓之防,发而上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防”主要依靠道德教化,是一种自我约束、软约束,“救”与“戒”主要依靠检查监督,采用记录、谴责的手段敦促纠正,带有强制性,是一种外在约束、硬约束。“救”与“戒”尽管不是上上之策,却是企业管理的最后手段,有效的检查监督也成为维持企业健康运转的前提条件。这一案件留给我们太多的警示,建立检查负责制、强化检查人员的“检查风险意识”是对“检查体制”建设的重要启示,而检查走过场、监督不到位是检查工作操作层面的最主要的教训。辞旧迎新之际,各级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客观评估“检查”工作,把好“检查”工作的最后检查关。
  一是配备的检查人员是不是“行家里手”。我们的检查不是“过场子”,检查组成员对所检查项目必须是行家,避免和杜绝“外行人查内行人”的现象,否则,我们的检查只能是蜻蜓点水、隔靴搔痒。
  二是检查是不是搞了“突然袭击”。一段时期以来,我们的检查组已习惯于事前打招呼,在“各级领导”陪同下“检查”工作,被查单位如有问题,早就可以大做“手脚”。如果取经学习的同志也“按部就班”,那么很难想象这6350万元的挪用公款案要等到何时才能被“检查发现”?
  三是发现不良苗头是不是“一查到底”。我们往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刨根问底,深挖细究。取经学习的同志在翻看相关资料时发现2001年1月31日的报表做得工工整整,结转金额完全轧平,这在我们看来很“正常”,但他们能看出不正常来,因为这一天是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怎么会有人做账?再查下去,问题自然就出来了。
  四是检查结果是不是有书面的反馈意见。检查后,检查组在“对上负责”、汇报检查情况的同时,也应该“对下负责”,向被检查单位发送检查反馈意见书,以便被检查单位领导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救”与“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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