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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赤心换笑颜——江苏盐城市解决特困居民住房难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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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07
第13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一片赤心换笑颜
——江苏盐城市解决特困居民住房难纪实
崔爱山 沈斌
近几年来,革命老区江苏盐城市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截至1998年,该市市区仍有3553户常住户人均居住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困难群众居有其房,是市委、市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新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九汉一上任,就牵挂上了住房解困工程这项“平民工程”。市房产管理局等部门采取得力措施,使这项工程顺利实施。
必须让特困群众居有其房
四年前的一天,盐城市一位领导同志到企业调研时发现,个别职工住在楼梯口,有的一家四代六七口人挤在一间十几平方米的租住房里。这些场景,给这位领导很大震动。很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原市房改办等部门对市区住房困难户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经汇总、审定,确定人均居住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3553户,有关部门对这些困难户发放了“住房解困卡”,明确2002年底前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为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盐城市人大专门形成决议,督查落实。市区特困群众住房解困工作还被列入本届政府的考核目标。对住房解困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市房产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四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对这个雪中送炭的工程政策不变、支持不变。市委领导多次提出,对市区住房解困工作要特事特办,给予特殊政策。对组织特困户集资合作建房的十大重点解困单位,城市配套费等七项费用全部减免、水电增容费减半征收。
一定让困难群众买得起房
几年来,盐城市住房解困职能部门通过住房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房产交易大会,“房产服务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住房解困的优惠政策。市房产管理局等部门还将上市的“二手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信息制成图板,到持卡户相对集中的单位展示,做到宣传、销售“一条龙”服务。
盐城市坚持小区集中开发、支持企事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到目前为止,通过小区集中开发已完成24万平方米,企业集资合作建房完成18万平方米,累计解决了5000多户困难户住房问题。同时还结合旧城改造,实行市区廉租住房制度。1999年该市投资156万元,在盐马路建设了一批每套建筑面积45—5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一批特困居民高高兴兴搬入新居。
为让更多的特困群众买得起房,几年来,盐城市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市民凡持“解困卡”购买“二手房”的,一律享受政府的资金补贴,并减免交易费。该市还筹集了市区住房解困资金,对持卡户自行租住私房的,在近三年内每年每户补贴房租1200元,减免租住公房持卡户3年的部分租金。四年来,盐城市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平均每户优惠约2万元,集资建房平均每户优惠约2.5万元,合计优惠总额达1.03亿元。从筹集的住房解困基金中补贴给216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困难户75.6万元,给35户购“二手房”的持卡户一次性补贴17.5万元,补贴给107户自租房的困难户38.52万元。
“解困工程”:扶贫第一步
几年来,盐城市始终把“高质、低价、优美”作为经济适用房小区建设的目标,相继建成的几个经济适用房小区个个设计大方、质量可靠、环境优美,南苑小区还被评为省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省级精神文明示范小区。
盐城市委还提出,解决住房难问题,仅仅是帮扶特困群众的第一步,要坚持“扶贫”与“扶智”、“扶信心”相结合。为此,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与一些特困居民结成了帮扶“对子”,一批又一批特困户重新燃起了生活希望。
最近,盐城市决定,对市区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分配办法进行改进,尽快出台经济适用房销售“明补”优惠政策;坚持筹集和控制使用好市区住房解困专项资金,为解决特困户家庭住房问题尽最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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