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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全面建设 开封中院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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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07
第15版(专页)
专栏:

  以人为本 全面建设
开封中院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
  本报讯 近年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全市11个基层法院全部进入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行列,其中省级文明单位7个。
  开封中院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树立良好形象为出发点,从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办文明案做起,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他们开展了争创“文明庭室”、“文明干警”和“文明家庭”活动,实行“首位文明接待人制度”,设立了文明接待窗口,开通了院长接待热线,把每月的1日和15日定为院长接待日,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2000年初,开封中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孙振民院长常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仅是外部形象建设,更重要的是促进法官思想水平、内在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在开封市,无偿献血、救助失学儿童、与学校结对子,捐助SOS儿童村……处处可见开封中院法官们的身影。自1999年以来,全院干警共做好事618件、9812人次。在开封中院采访时,碰上有人送感谢信,原来是中院警车路遇病人,及时送到医院抢救,使其脱离了危险。病人家属打听到是法院的车,就来上门感谢。
  每逢节假日,全市法院都要组织干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遇重大节日还要举办文艺汇演、摄影绘画书法比赛、演讲比赛、体育竞赛等多项活动,营造出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氛围。
  精神文明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开封中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院干警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2000年、2002年,开封中院分别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和二等功;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被开封市委、市政府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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