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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重申风景名胜区不能交企业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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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08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部委快讯

  建设部重申风景名胜区不能交企业管理
  本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重申,不能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将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和资源保护监管的职责交给企业承担。风景名胜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立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保护资源,监督规划的实施。风景名胜区内的设施维护保养、绿化、环境卫生、保安等项目,可以通过竞争由专业公司承担。汪光焘说,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发展旅游业,要立足于资源保护、永续利用,带动地方经济持续发展和群众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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