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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颁布标准城市污水再生有“标”可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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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08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部委快讯

  国家标准委颁布标准城市污水再生有“标”可循
  本报北京1月7日讯 记者原国锋报道:为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实施污水资源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发布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三项国家标准,它们是《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我国是一个缺水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水平的1/4。据介绍,2001年,全国工业和城镇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28.4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00.7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227.7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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