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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食人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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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08
第15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主持人语
这一阵子,一种叫“食人鲳”的鱼类着实让社会“热闹”了一把。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老百姓,对此都相当关注。人们在惊讶、犹疑之余,都不禁想问一问,这“食人鲳”是个什么东西,来自何方,有何危害?要采取什么措施防止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在防止外来生物入侵方面,我们有没有法律可依?本期的“热点与对话”就带着这些问题和读者们一起,从法制的视角走近“食人鲳”!
拒绝“食人鲳”
  关于食人鲳
食人鲳又名食人鱼,原产南美洲亚马逊河,共有20余个不同品种。其中具有代表性也是目前在国内各市场俏销的品种被称为红腹食人鲳,它们体形小巧,一般为25厘米左右,色彩美丽,拥有墨绿色的鱼背,浅绿色的鱼体,火红色的腹部,性格却极为残暴。食人鲳长着锐利的牙齿,一旦被咬的猎物溢出血腥,它就会疯狂无比,用其锋利的尖齿,像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一般疯狂地撕咬切割,直到剩下一堆骸骨为止。
在巴西的亚马逊河流域,食人鲳被列为当地最危险的四种水族生物之首。在食人鲳活动最频繁的巴西马托格罗索州,每年约有1200头牛在河中被食人鲳吃掉。一些在水中玩的孩子和洗衣服的妇女不时也会受到食人鲳的攻击。食人鲳因其凶残的特点被称为“水中狼族”、“水鬼”。
食人鲳的潜在危害性:食人鲳一旦适应了我国自然水域环境,形成自然种群,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对进入水中的动物甚至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大量猎食我国的土著鱼类及其食物资源,造成部分土著鱼类在生存竞争中灭绝,对生物多样性、对入侵的水域生态系统造成极大的破坏,对渔业资源、渔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
  立法:抵御有害物种入侵
本报记者 张涛
现在我国大约有120多种入侵动植物,每年因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74亿元人民币。
  近来,食人鲳这种体形小巧、色彩美丽而性格却十分残暴的鱼类正在成为民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
  可能造成严重生态灾难
  来自国家农业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环保总局及法律界的多位生态环境方面的专家一致认为,我国南方有很多水域基本符合食人鲳的生存条件,食人鲳一旦适应了我国自然水域环境,形成自然种群,将对进入水中的动物甚至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大量猎食我国的土著鱼类及其食物资源,对生物多样性、对入侵的水域生态系统造成极大的破坏。同时,也必将对我国渔业资源、渔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
  有专家指出,食人鲳并不是我国第一
  个外来入侵物种,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事实上,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外来生物入侵缺乏认识,有些地方盲目引进外来物种,现在已经给我国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危害,给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物种入侵带来巨大危害目前,在我国几乎所有的生态系统,森林、农业区、水域、湿地、草地、城市居民区等,几乎到处都可见到外来物种入侵的现象。如水葫芦、牛蛙、豚草、紫茎泽兰、飞机草、薇甘菊、空心莲子草、大米草等等,都是目前给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数字显示,现在
  我国大约有120多种入侵动植物,每年因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74亿元人民币。目前,食人鲳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2002年12月24日,农业部渔业局发出《关于查处食人鲳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围剿食人鲳。12月25日,国家渔政渔港监督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以及公园、水族馆等养殖、展示的食人鲳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和销毁,并严禁将食人鲳放入自然水域。2002年1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也向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发出通知,严防食人鲳等有害生物的传入。北京、上海、广东、广西、陕西、重庆等地都对食人鲳进行全面清查处理。一时一地的清理查处只能治标。多位专家均指出,只有建
  立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防止生物入侵的悲剧再次发生。根本途径在于完善法制抵御生物入侵,根本的途径在于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加快立法步伐,制定针对引进外来物种的专门法。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的外来物种管理法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散见于我国的《渔业法》、《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如《渔业法》第16条规定: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海洋环境保护法》第25条规定: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应当进行科学论证,避免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危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外来物种管理的立法只是刚刚
  起步,且法规级别较低,立法体系不健全,已有的措施不十分得力,缺乏专门性的、系统的行政法律法规,防治监管体系也尚待建立。总体上,我国现行的外来物种管理水平与我国面临的生物安全管理的严峻形势很不相称。——
  —规范外来物种引进审批程序,在立法的基础上建立生物引进风险评价制度。根据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一个外来物种要经过合法的途径进入我国,必须经过提出申请、审批、多次隔离检疫、现场检查等多个环节。通过这种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病原体及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我国的可能性就非常小。我国成功将口蹄疫拒之国门之外就是一个例子。但像食人鲳这类只有放到生态环境中才会显示其危害性
  的物种则会使人忽略。因此,入境动植物物种生态风险分析的机制亟待建立。专家指出,在这种风险分析机制中,危害因素的确定不仅要包括我国原来规定中的各种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病原体,而且还要包括对我国农牧渔业生产、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造成危害或负面影响的有毒有害和生物活性物质。在风险评估的过程中,评估后果不仅要考虑直接后果,如动物感染、发病和造成的损失,以及对公共卫生的影响等,还要考虑间接后果,如危害因素监测和控制费用、补偿费用、潜在的贸易损失以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等。——
  —建立多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和预警体系。外来物种应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与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中央监管与地方管理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应结合现行法规的执行,明确由各部门分工承担相应的职责。在涉及到的检验检疫、农、林、牧、渔、环保等部门之间建立合作协调的机制。此外,食人鲳进入我国并能够在大范围流传,还因为一些民
  众生物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环保知识、生物安全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民众的环保意识,对于预防有害物种入侵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附图片)
周军摄
周军摄
刘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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