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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管理和驾驶员考试办法将作重大改革 公安部昨天公布修改方案征求社会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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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0
第2版(要闻)
专栏:

  驾照管理和驾驶员考试办法将作重大改革
公安部昨天公布修改方案征求社会意见
  准驾车型由3种细化为7种
新手只准驾小车,驾照管理实行“等级制”
  持外地驾照超过3个月将需在暂住地换证
  驾照不必年年审,60多岁也能学车
  据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王雷鸣、邬焕庆)我国驾驶证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将作重大改革,公安部今天公布了修改方案。目前,改革方案正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据修改方案,公安部将目前我国驾驶证签注的3种准驾车型,即大家俗语称的A(大型客车)照、B(大型货车)照、C(小型汽车)照,细化为7种,即大型客车Ak、牵引车Aq、中型客车Bk、大型货车Bh、小型客车Ck、小型货车Ch和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
  N。而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
  车不再单设准驾车型,分别归类到小型货车、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中,统一纳入汽车和摩托车驾驶员管理范围。
  修改方案充分考虑到对交通规则的熟悉以及严重违章的因素,废除了驾照的“终身制”,实行“等级制”。一方面,新手不得申请学习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如需驾驶这四类机动车的,必须在取得小型客车或小型货车准驾资格并具备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后,才能逐级申请。另一方面,老司机也会因严重违章使驾照被强制降级。修改方案规定,驾驶员在一个违章记分周期内有两次满分记录的,将按照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这个高低排序,取消其现有最高一个等级的准驾车型;对一个违章记分周期内有
  3次以上满分记录的,一次全部取消准驾车型。另外,驾驶
  员在一个违章记分周期内具有一个以上满分记录,或者连续两个违章记分周期有未接受违章处理记录的,其驾照的有效期将从4年改签为1年。
  为给异地驾驶人员提供方便并减少交管部门的管理“盲区”,修改方案规定,在暂住地工作3个月以上的驾驶员,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客车、小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需要在暂住地从事客、货营运的人员,应当申请换领暂住地车辆管理所核发的驾驶证。
  现行的驾驶证一年一审的办法将被废止,改为在有效期内不再审验,审验将与换证合并进行,驾驶证有效期限将从
  6年改为4年。驾驶证考试也将改革,针对不同的准驾车型
  设定不同考试项目。此外,我国公民学习驾驶的年龄条件将被进一步放宽,年满60周岁未满70周岁的公民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学习驾驶小型客车、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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