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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县长则丹 公然违犯财政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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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1-15
第6版()
专栏:

多伦县县长则丹
公然违犯财政制度编辑同志:
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盟多伦县县长则丹一贯不遵守财政制度。这个县历年收回的农业贷款、土地证照费、公产变价款等收入,没有按规定上交,都被县里擅自挪用了。1955年7月,这个县又发生了一件抗拒依法向国家交税的事件。当时县里举办了一个物资交流会,大会期间有戏剧演出等活动,按规定应该征收文化娱乐税。但是,县长则丹不同意交税。县税务局没有法子,只好请示察哈尔盟税务局。盟税务局答复说应该征收。县税务局长亲自拿上盟局的答复文件去和县长则丹研究;但是县长仍然置之不理。以后察哈尔盟人民委员会又在9月2日指示多伦县依法纳税。结果,这个指示并没有起作用,则丹仍抗拒不交。可是多伦县领导人员对县里的开支,却是非常“大方”的。正当全国开展全面节约反对浪费的时候,多伦县在县长则丹和一部分县委委员的主持下,竟派人到张家口等地购置大批收音机、桌椅等根本不需要的设备,共开支8,655元,超出上级核定的预算2,233元。
多伦县县长则丹等人这种违犯国家财政制度的行为,察哈尔盟人民委员会是知道的,但是他们却一直没有认真进行处理,这是非常不应该的。
内蒙财政厅财政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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