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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渔业局宣布 下月长江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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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1
第2版(要闻)
专栏:

  农业部渔业局宣布
下月长江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记者董峻)农业部渔业局10日发布的消息称,自2003年2月1日起长江流域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
  范围包括: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0个省(市)的长江江段。具体为云南德钦县以下至长江河口(南汇嘴与启东嘴连线以内)的长江干流,汉江、岷江、嘉陵江、乌江、赤水河等一级通江支流在湖北、四川、重庆、贵州的江段,鄱阳湖区和洞庭湖区。禁渔时间是:云南德钦县以下至葛洲坝以上水域为每年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为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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