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9阅读
  • 0回复

河南邓州市邮局 取汇款盖个人名章———新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2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社会一隅

  河南邓州市邮局
取汇款盖个人名章——新鲜
前几天,笔者到河南省邓州市邮政营业大厅取汇款,被营业人员告知:“须盖个人名章”。刚想问为什么,营业员又补充了一句:“这是上边的规定,从10月1日开始的。”于是,我只好回家去取。
  按理说,只要有个人签名和有效身份证件,邮局就应该兑付汇款。也许,邮局要求盖个人名章是为了防止冒领汇款,可在个人名章可以随意雕刻的情况下,邮局是该相信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人的真实签名,还是应该相信没有太多证明力的私人名章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再说,有不少人并没有个人名章(比如在校学生),难道为了满足邮局的要求,专门刻一枚不成。邮局的规定看似为客户着想,实则难逃刁难客户之嫌。
  河南邓州市人民银行 沈晓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