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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创新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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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2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实话实说

  谨防“创新秀”
  湖北公安县纪委 袁丹君
  某县强令县城内临街住户盖三层以上住房,一些经济条件差的住户盖不起,只好临街砌一堵三层楼高的砖墙,再在墙上安装门窗,窗上挂起窗帘,为县城增添了一道特殊的“风景”;某地为了显示养猪业的“成绩”,要农民在公路旁修了一排排整齐划一的猪圈,并强迫农民把猪赶到那里去喂养;某地为了展示“绿化”成果,把远离公路的一片大树“移栽”到公路旁,由于公路旁的土质不适宜栽树,原本生机盎然的大树成了枯枝败叶……凡此种种,都是当地某些领导导演的“创新秀”。
  仔细分析一下,不难发现这些“创新秀”都在围绕“面子”、“政绩”做文章。一些地方的某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是因为有人因“创新秀”而“政绩卓著”,受到上级的肯定和赏识,有的还被提拔重用。“创新秀”使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在一个时期内给自己戴上了一道“亮丽的光环”,却给当地人民群众带来不良的后果。事实上,这样的“创新秀”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背道而驰。
  防止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搞这样那样的“创新秀”,仅仅靠教育是不行的,还必须有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首先,要加强对领导决策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约束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让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其次,上级组织在考核使用干部时,不仅要问“官”于官,还要问“官”于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让人民群众评议“公仆”,让那些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在工作中使实劲、办实事、造福于民的干部得到重用。再次,对那些喜欢搞花架子、图虚名,不惜损害群众利益的干部,要毫不留情地摘掉他们头上的“乌纱帽”。
  希望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少些给自己贴金的“创新秀”,多些为人民谋利益的实干,多些让群众得实惠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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