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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政策明确规定,但昆明西山“睡美人”景区内的违法开矿采石从未停止——是谁让“睡美人”遍体鳞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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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3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监督与思考

  虽有政策明确规定,但昆明西山“睡美人”景区内的违法开矿采石从未停止——
是谁让“睡美人”遍体鳞伤
本报记者 李波
  编者的话著名风景名胜区“睡美人”遭此厄运,实在令人痛心!类似这种情况在其他一些景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出现这种情况显然不是
  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违法行政;是只顾眼前小利、私利,而牺牲长远和整体利益所致。希望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这种愧对先人和后代的蠢事!
  昆明滇池风景名胜区是大自然的杰作,山环水,水依山,美不胜收。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对其进行保护。然而,近些年,风景名胜区内开山采石、毁坏林木、破坏植被的现象不断发生,且愈演愈烈。前不久,记者在昆明滇池风景名胜区内目睹了闻名遐迩的“睡美人”景区惨遭破坏、遍体鳞伤的情景。
  开山炸石、挖矿,“睡美人”的脖子后面已被挖成大坑,几近断裂;脸部被挖得“千疮百孔”
  依偎滇池的西山,磅礴蜿蜒,因位于城西而得名。西山有一段形如一姑娘,双腿微屈,仰面蓝天,头发垂于水中,形象维妙维肖,人们称其为“睡美人”。国务院于1988年8月1日批准昆明市滇池风景名胜区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通知中特别提到“西山为滇中名山,有‘睡美人’之称誉”。
  关于“睡美人”,当地有一段动人传说。相传很久以前,滇池两岸有一对青年男女真挚相爱。王财主为了霸占这位美丽的姑娘,用计害死了英俊勤劳的小伙子。姑娘寻找多时,始终不见心上人的踪影,悲痛欲绝,含泪迎风向海、向山岳呼唤,然而听到的只有她自己的呼喊声,喊声伴随着财主的鞭子和骂声……她被打死了。当人们找到她时,只见她仰面朝天,静静地躺在那里。第二天便成了“睡美人”。老一辈著名新闻工作者邓拓游昆明西山时曾挥笔写下《诗咏睡美人》:“卧佛化身睡美人,满腔热泪洒红尘,海枯石烂情无尽,地久天长恨不泯。色相如来观自在,慈悲未必免沉沦,滇池万顷扬枝水,一送秋波一怆神。”
  “睡美人”景区不仅风光美丽,而且地下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且矿层厚、被土薄、储量大、品位高、价值大。1992年前后,一些人经过当地村、镇及有关部门批准,在“睡美人”的头部、颈部、腹部取土,开山炸石、挖矿。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在“睡美人”身上大约有40多个土、石矿开采点。西山区政府领导向记者提供的一张开采点分布图则标明有16个开采点。“睡美人”身上,每天爆破声、机械的轰鸣声不绝于耳,运输车辆往返不断。“睡美人”的脖子后面已被挖成大坑,几近断裂;脸部已被挖得“千疮百孔”,只要再将面前一个山丘挖掉,山形一变,“睡美人”就会永远消失。
  近乎疯狂的乱采滥挖,不仅使“睡美人”面目全非,而且使滇池西岸近万亩森林、滇池盆地与分水岭内水源涵养区及生态环境都遭到严重破坏。金线涌泉、碧玉涌泉等名胜面临枯竭,数十个天然湖和数十条河流水位下降。富善村背靠的山体因被采矿者挖成数千万立方米的大深坑,连附近居民的生活也受到影响。村民郝金家地面裂缝长数米,宽十多厘米,墙上也同样布满裂缝。据了解,像郝金家这样的危房不在少数,有的已倒塌。
  为“睡美人”免遭毁灭,有识之士奔走疾呼。但对“睡美人”景区的破坏,却从未停止。是无法可依,还是有法不依
  据了解,为了“睡美人”免遭毁灭,从2001年11月到2002年11月,昆明市的有识之士奔走疾呼,新闻媒体也给予关注,云南省、昆明市有关领导态度明确,西山区委、政府也采取相应措施,但是,对“睡美人”景区的破坏却从未停止。
  当地主管部门的一些干部告诉记者,他们无法禁止这种破坏行为,是苦于法律法规不够明确。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查阅了有关文件。1988年7月1日,昆明市颁布施行的《滇池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滇池西岸西山风景名胜区取土、取沙、采石,防止水土流失,破坏自然景观。2002年1月21日经省人大会议批准施行的《滇池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重申了上述内容。
  2002年8月14日,建设部发出《关于立即制止在风景名胜区开山采石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的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把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放在首要地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自然山体的完整和森林植被的完好。任何部门、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或批准开山采石、挖沙取土及其它任何形式的严重破坏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的活动。对因开采山石使风景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山体植被难以恢复的,要进行专项调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上述文件,在昆明各主管部门都可以查到。可见,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乱采滥挖禁止不力的关键不在于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
  每年开采磷矿上千万吨、软铝耐火土10万余吨、各种岩石3000立方米,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收入,却使“睡美人”频遭劫难
  是什么原因使得主管部门不依法办事呢?
  据了解,从1988年开始,西山区碧鸡镇富善办事处就违规越权将位于大青山垭口约500米处的山坡卖给冷某开磷矿,1991年又续签合同3年,3年期满后双方继续签约。该矿每年上交办事处1万元。1992年该办事处又将大青山附近的烧箕凹山卖给杨某取土400万立方米,办事处每立方米收取1角钱。1994年1月30日,还是这个办事处,将大青山垭口250亩地以每亩0.5元出让他人,出让期30年。次日,该办事处又将大青山石料厂承包给李某开采,承包期长达30年,而且规定承包人从第二年起才交2000元承包费,25年后每年承包费也不过3.5万元。据有关部门估算,“睡美人”风景区每年开采销售磷矿上千万吨,优质软铝耐火土10万余吨,各种优质岩石3000立方米。据了解,改扩建高(硚)海(口)公路使用的不少石料采自“睡美人”景区。“睡美人”景区除被采矿挖石以外,有限的耕地和植被也遭受厄运。仅富善村就有年均300多亩土地被蚕食,200多亩森林被砍伐。
  记者采访西山区政府负责人时,听到一种推脱、逃避责任的说法。他们说,这些企业(采矿点)都持有区矿产资源办公室审批的证件,若全面封停,企业可能会将区政府告上法庭,政府将面临企业提出的因违法行政造成的赔偿问题,政府无法承担这笔赔付。另外,各矿山、砂石料厂在多年经营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借贷等问题,一旦封停,企业无法偿还债务,甚至影响沿岸(滇池)村民收入。
  区领导甚至还坚持认为,改扩建高海公路用“睡美人”景区的砂石省时、省力、省钱,不能封停石料场。
  面对“睡美人”景区的现状,昆明群众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不少人气愤地对记者说,西山风景区的形成是大自然的恩赐,也是昆明人的福气。如今“睡美人”遭此劫难,愧对先人,也无法向子孙后代交待。他们呼吁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制止对景区的随意破坏,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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