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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创业别发愁 小额贷款解您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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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3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下岗创业别发愁 小额贷款解您忧
本报北京1月12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并发布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凡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掌握在两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商业银行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办法》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以上市都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主要由同级财政筹集,专户储存于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封闭运行,专项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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