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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 林业改革富了山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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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3
第12版(林业专页)
专栏:

  本溪 林业改革富了山民
吕研
本溪是位于辽宁东部的多林山区市,地貌特征为“八山一水一分田”,林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为改变以往山区农民种着“一分田”吃不饱,守着金山过穷日子的落后局面,从1998年开始,本溪市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验,不断深化集体林经济体制改革。
  一是在多林村组按照村场分开、按股分红的原则组建了125处股份合作制林场和合作制林场;二是在林场内部推行管护承包和经营承包,建立山林承包责任制;三是实行“四荒”拍卖和活立木有偿转让;四是对原有的自留山和承包山进一步明确权属,规范合同。
  至2002年,本溪市已落实责任制的林地面积达到681.1万亩,占集体林的86%和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72.6%;参加林业改革的农户达9.2万户,占农民总数的61%。林业改革真正使农民耕山有权、护林有责、营林有利,广大农民积压已久的热情迸发出来,并化作推动全市生态建设和林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巨大动力。
  每到造林时节,山区农民都在自己的自留山、承包山上忙于栽致富树。
  1998年到2002年,全市个人投资造林占造林总面积的70%,其中2002年个体造林就达18万亩,占全市造林总面积的80%以上。
  有了山区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科学营林、依法治林等“五林工程”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丰硕成果。五年间共完成人工造林96.8万亩,连续四年造林超过20万亩并被省政府确定为造林绿化质量免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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