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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新政策出台 私人造林同样享受国家补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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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4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新政策出台
私人造林同样享受国家补贴
本报北京1月13日讯 记者彭俊报道:记者从国家林业局今天召开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家将放宽工程荒山荒地荒沙造林政策,个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造林绿化同等享受国家补助,并依法核发林权证,以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工程建设,加快工程区沙化土地治理和荒山绿化步伐。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自2000年6月启动实施以来,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工程区各级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工程推进顺利。截止到目前,工程累计完成治理任务228万公顷,营造林140万公顷,工程区新增林草植被面积210万公顷,工程区整体生态环境正在逐步好转,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据监测,密云水库去年减少泥沙输入量24000吨。通过工程实施,使工程区1662万农牧民受益,人均年劳务收入增加76元以上。
  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工作会议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强调,必须对工程区治沙造林、荒山绿化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一是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确定荒山荒沙荒地植被恢复方式,在立地条件差、造林成本高、难度大的地区,可以采取以封山(沙)育林(草)、飞机播种造林种草为主加人工补植补种的措施,恢复原生林草植被,建立稳定的复合型生态系统。二是无论是造林大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社会组织和个人,还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可以承包荒山荒沙荒地造林种草,并享受同等的国家优惠政策。三是工程区内国有农、林、牧场已承包到户并符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的耕地,可以承担退耕还林任务,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四是允许在确保种苗和造林补助费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以县为单位适当调剂,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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