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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爱劳模 群众由衷赞扬 辽宁出资补贴改善劳模生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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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5
第1版(要闻)
专栏:

  政府关爱劳模 群众由衷赞扬
辽宁出资补贴改善劳模生活
  本报沈阳1月14日电 记者郑有义报道:春节将至,辽宁省政府近日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解决劳动模范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省政府出资5000万元补贴各个时期的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生活。广大群众由衷地赞誉说:“咱辽宁的劳模就是‘吃香’!”
  新中国成立以来,辽宁省共表彰劳动模范26555人次,目前共有省以上劳模9075人,其中超过2/3的劳模已经离退休或离岗。这些离退休或离岗的劳模中,一半以上是在工资改革前离退休的,年平均工资只在3000元左右,一些劳模的生活存在着困难。省委书记闻世震强调,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是国家的脊梁和人民的楷模,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爱护劳动模范,落实劳模的各种待遇,改善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省长薄熙来每到一处,都要关心劳模的衣食住行,多次语重心长地对各级干部说,老劳模们是为共和国、为辽宁做出了贡献的,党和政府有责任关心他们的晚年生活,一定要把这件事做好。
  辽宁各级党委、政府把解决劳模的生活、就业等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抓得具体实在。仅2002年,全省就有6908名劳模享受了各种荣誉津贴,14个市陆续兴建了“劳模楼”,解决劳模住房困难。在此基础上,辽宁省又特别为564名特困劳模解决了住房,使劳模住房达到了较高标准。辽宁省每年还专门为劳模体检、治病,组织劳模参观、学习和出国考察,让劳模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省卫生厅组织医疗专家组,使用“量子共振”等世界先进设备和技术为劳模做全面体检。89岁的劳动模范高云升曾与王进喜、孟泰等老劳模同期登上天安门城楼参加国庆10周年观礼,参加体检后,他激动地说,“医疗专家用这样好的设备为我们体检,高兴啊,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
  为改善劳模生活,辽宁省明确要求今年给省级以上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劳动模范以一次性补助,规定20世纪50年代表彰的劳模每人补助5000元,60年代劳模每人补助4000元,70年代劳模每人补助3000元,80、90年代劳模及70年代以前非生产一线生活困难劳模每人补助2000元。补贴所需费用,由省政府专项解决。
  辽宁省还对解决劳模住房困难、医药费拖欠等问题作出明确要求。规定城市户口的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每户住房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补足到80平方米;家住农村的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每户应当不少于两间房。2002年底以前拖欠的医药费,所在单位没有支付能力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省政府给予一次性解决。同时要求各市、县(区)政府参照省政府的做法,对市、县两级劳模核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切实解决好劳模的生产生活问题,形成尊重劳模、关爱劳模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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