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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宣布 九家银行可办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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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5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
九家银行可办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本报北京1月14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宣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自2002年12月1日实施以来,境内中、外资银行先后向中国人民银行递交了开办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的申请。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批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以及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和花旗银行三家外资银行的上海分行从事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据悉,QFII制度的引进是我国向外资开放国内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不仅能为QFII投资中国证券市场提供开立账户、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信息咨询等全方位服务,同时还可向监管机构提供必要的监管信息,为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小资料
  什么是QFII
  QFII是英文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简称。在QFII制度下,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将被允许把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汇入并兑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督管理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包括股息及买卖价差等在内的各种资本所得经审核后可转换为外汇汇出,实际上就是对外资有限度地开放本国证券市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QFII的投资范围包括: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A股股票、国债、可转换债券、企业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工具。
  (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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