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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家庭关系引发的暴力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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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2-03
第14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透视

  由家庭关系引发的暴力犯罪
  何勇 郭静静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发现,近年来,由家庭关系引发的暴力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2001年此类案件仅有3起,2002年有6起,今年截止到目前已有10起,约占该院全年所办理暴力犯罪案件的10%。家庭关系引发的暴力犯罪现象已经十分突出。
  纵观这些案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犯罪行为具有突发性。这些案件中,除一起强奸案持续时间较长外,其余的案件均是在家庭关系发生矛盾后才引发作案犯罪的。从犯罪人本身的社会危险性上来看,全部作案人均为非累犯,其作案区域也均为本地作案。其次,罪名集中,多为故意犯罪。再次,作案人学历较低。
  由于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家庭关系引发的暴力犯罪发生的原因有两个基础关系:亲情或爱情。
  对夫妻忠实义务的怀疑引起的对第三者的蓄意伤害。犯罪嫌疑人王某因被害人李某与自己的妻子发生关系而心生不满。去年4月6日,王某约李某到自己家中喝酒,其间谈及此事,李拒不承认,两人为此发生口角进而动手,王某冲动之下用一把水果刀刺中李的右胸部,造成李肝破裂。统计显示,近3年来,此类案件共计5起,约占全部案件的29%。
  夫妻关系除了忠实以外,还要相互扶助与相互保护。中国传统的道德观使丈夫不能忍受自己的妻子受他人侮辱,而法律意识的欠缺也是这些人在遭受不幸时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暴制暴的结果就使他们从受害人转而变成了害人者。家庭矛盾诱发犯罪的现象不容忽视。夫妻之间会有不和谐的地方,如果不能正确处理这些小磨擦,就很容易使矛盾升级,从而引起犯罪。家庭分裂引起的财产问题向来是家庭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检察人员认为,家庭关系引发的犯罪原因有多种,如果正确引导家庭成员行为,普及相关的法律及心理知识,许多悲剧是可以避免的。(附图片)
我国家庭暴力中精神暴力数“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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