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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管理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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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2-03
第14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依法治税大家谈

  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管理机制
  戚保胜
  健全的税收执法管理机制有4个组成部分,首先要建立健全规范的税收行政立法机制,它包括:
  ——严格遵守立法权限。《立法法》和有关税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税收事项上的立法权限,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要严格遵守,特别是不得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不制定与新《税收征管法》相抵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越权解释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避免层层授权、层层补充。
  ——遵守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并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度,认真履行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公告、备案等立法的必经程序。各项税收行政立法的基础调研应当充分,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
  ——保持立法的系统性。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整合,对越权制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明显不合理的要在法定权限内尽快修订,将分散的税收规定适当归并。
  ——提高税法的透明度。税法不仅税务机关要执行,纳税人也要执行,因此税法应当广为人知。要改变过去单纯靠层层转发红头文件执行政策的做法,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技术,确定法定的公告方式,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
  还要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对此:
  首先,要实行集约化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要因地制宜收缩基层征管机构,积极推行多种申报和纳税方式,大幅度提高集中征收程度,减少执法主体。
  其次,要实行专业化管理,分解税收执法权。要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和专业职能不交叉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和人员。
  此外,要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税务机关既要规范执法,又要优化服务。税务机关一定要管理与服务并重,当前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的重点是首问责任和执法公开。
  通过分解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细化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注意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开展评议考核等以建立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
  最后,建立健全严密的内外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所谓事前监督,就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从而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依据合法。加强对重点环节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所谓事中监督,就是要把那些权力比较集中的执法环节进行适当的权力分解,重在强化过程控制,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执法随意性。加强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的事后监督。事后监督必须要突出日常化,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注重责任的落实。加强事后监督,主要应抓好3项工作:一是强化税收执法检查;二是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制度;三是加强税收会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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