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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的治理体系——记青岛市普法依法治市新举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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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2-03
第15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的治理体系
  ——记青岛市普法依法治市新举措
  黄文玢 戴谦
  镜头: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兴隆路的18户居民因公共部位的地下水管破裂漏水,欠下了7000余元的巨额水费,对这笔钱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居民与有关部门一度各执己见。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对此举办了“社区事务民主听证会”,居民代表、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各相关单位代表和社区律师,共同寻找合法合理的协商解决途径。最后,听证会作出了由两个责任单位分担大部分欠款、18户居民承担其余水费的处理结果,当事各方均表示满意。
  像这样的场景,在青岛市经常可见。近年来,青岛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不断探索创新,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依法治理框架。
  青岛市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十分注重调查研究,经常性地组织人员深入到农村、社区、工厂(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详细了解基层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在很多农村制定的《村规民约》和《依法治村章程》中,普遍都有“罚款”之条款,青岛市普法办公室发现这一问题后,就及时引导,细致讲明村委会没有法律赋予的“罚款权”,很多村委会很快都将“罚款”改为“赔偿”,使之既合法又合理,由此为全市农村基层规范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
  再如,青岛市有关部门到社区调研普法依法治理时,发现市北区律师进社区的做法很有典型意义,便及时将他们制定的“法律进社区”的有关规范制度选入市规范文件汇编之内,在全市进行推广。
  青岛市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还坚持深入研讨,在普法依法治理规范建设实践活动基础上,注重拥有坚实的理论支持。近几年来,他们调动各行各业的法律工作者、法律专家、大专院校的教授和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积极参与,采取召开理论研讨会、专题研究等形式,多次组织召开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议。这些研讨活动从实践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认真探讨、把握依法治市的科学内涵和外延,从理论上对农村依法治理、社区依法治理、学校依法治理、工厂(企业)依法治理的主体、客体、内容和标准有了清醒的认识,为建立多层次的依法治理规范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注意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是青岛市普法依法治理规范建设的又一特色举措。该市在实践中,注重发现、挖掘、培养多层次的典型,并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如组织人员深入到黄岛区,帮助该区研究制定出全市第一个依法治区实施办法;组织人员深入到城阳区,总结了流亭镇依法治镇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市依法治镇现场会议,推广了建立依法治镇规范的经验等。此外,还及时编印了《全市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汇编》,下发到全市各单位,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规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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