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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要为农民健康服务 农村民办中医医疗机构将受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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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5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
专栏:

  中医药要为农民健康服务
农村民办中医医疗机构将受保护
本报北京1月14日讯 记者王淑军从今天闭幕的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确定,重中之重是要切实做好农村的中医药工作,以更好地保护和增进农民健康。而在下一步工作中,农村民办中医医疗机构将得到保护和扶持。
  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在会上透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不久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各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好本地实施意见和规划,做好落实工作。尤其要加强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农村中医药队伍建设,大力筛选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积极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等。
  今年全国中医药工作还包括其他5个要点:继续深化中医医疗体制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加快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做好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加大行业法规、行业作风建设力度。
  针对民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农村卫生工作中尚嫌薄弱的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振吉强调,要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按机构性质采取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保护和扶持农村民办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满足农村多样化的中医医疗保健需要。
  近年来,农村民办中医医疗机构普遍有着浓厚的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临床疗效、质优价廉的服务和灵活的经营机制,并涌现出一批优秀中医药人才,使民办中医医疗机构不断发展壮大,但远未发挥出在农村卫生中应有的作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各地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在业务水平提高、职称晋升和税收减免等方面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加强监管,促进农村民办中医医疗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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