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0阅读
  • 0回复

一周法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5
第14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一周法评

一周法评
点评人:裴智勇
1月9日
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可起诉
据本报1月11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1月9日公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这是我国审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第一个系统性司法解释,将于2003年2月1日正式施行。这个司法解释不但将对股市违规操作
  者起到震慑作用,也将增添中国股市的股民的信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由于我国曾经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对于证券、金融等资本市场的法律规制是非常薄弱的。很难想象,在证券市场交易额非常巨大的情况下,没有有效法律约束,会给股民造成多大损失。近几年,个别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已激起众怒。我们期待,司法部门不但能作出解释,还能有效地保证解释的适用。同时,证券市场的侵权行为不仅仅是虚假陈述,还包括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这些侵权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何时能受理呢?司法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不能在股民最需要的地方缺失。作为司法部门,没有证券专业知识,可以学;没有证券专业人才,可以引进。切不可以此为借口来推脱责任。因为“公正和效率”不仅是司法工作的灵魂,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1月9日
公安部就驾照、驾考改革征求意见
据本报1月10日报道:1月9日,公安部就驾驶证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修改方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修改方案与以前相比,内容变化大。譬如,现行的驾驶证一年一审的办法将被废止,改为在有效期内不再审验,审验将与换证合并进行,驾驶证有效期将从6年改为4年。公安部还向社会公布有关联系方式,希望人民群众对这项改革方案给予支持和帮助。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3年2月28日。公安部就驾照、驾考两个办法修改征
  求意见受到了各方好评。其一,修改方案内容体现了便民、为民服务的精神,体现了简化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率的精神。其二,从程序上看,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放下了“衙门官老爷”架子,与行政管理的相对方共同探讨立法,发扬了立法民主精神。我国立法法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公安部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征求意见,这是一种值得肯定的途径,希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出台办法、意见时也能效法一二。
1月12日
政府为农民工撑腰
据法制日报1月12日报道:从2002年12月15日至2003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活动,民工如被拖欠工资,就可以拨打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维权清欠”行动,在当地媒体上公布了有关投诉举报电话。关注民工欠薪成为这个严冬里的一股
  暖流,让人备感温馨。从法律角度看,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民工工资,不仅是民事违约行为,也是违背劳动法有关规定的。在这个维权行动中,媒体、政府部门、执业律师、法律援助机构齐心协力,各尽所能。其中,政府部门的“看得见的手”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几乎没有人反对政府部门对劳务市场的这种有力干预。为了把这件好事办好,特别提醒:一、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行使维权职能,不能出位、越权或侵权;二、谨防维权“作秀”,搞华而不实的“招式”。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绝不是为了应付“上面”、也不是为了博得“喝彩”。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