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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对“虐待”还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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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5
第14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福利”对“虐待”还账
宫晶珠
或许不要再等多少年,在我国一些地方长期得不到保护甚至遭受无情虐待的动物,也终能得到立法阳光的普照,迎来属于天地万物本该共有的“福利”社会。
目前,在我们的周围、身边上演着司空见惯的一幕幕虐待动物的镜头。很少人愿意正视它并且承认它的存在。也许有人始终不认为那是不应该的事,也许有人认为关注动物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十分荒唐乃至“出位”的事情。
但是,文明的渴求使人类终将在信仰的时空中发出更高的呼唤,并且要支持人类在现实中不断向更具理想的社会前进。我相信,人们不会简单地被所谓“人类为万物灵长”的旗帜下冠冕堂皇的虐待所说服,哪怕今天没有认识到,未来也一定会明白,人之外的生命不仅在自然形态上赋有意义,在建立尊重生命的社会形态上也具有更深刻的价值。而且,在我们的前头已有先行者:从1822年英国世界上第一部反虐待动物法案诞生到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与地区都相继出台了法律来保证动物的基本福利,禁止虐待和无故伤害动物。最近,德国国会更有惊人之举——通过了一项决议,要用宪法来保障动物作为生命存在的权利。这些法律成果都直接源于100多年来人类在道德、伦理方面的思考和进步,表达的是人对其他物种和生命的善意。人们或许不该忘记,在刘海洋伤熊事件之后,我国的法学家们意外发现,我国现行法律竟然没有一个可以适用的条款。
我们期待有那么一天法律会切实改变动物的命运,相信这已不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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