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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要真“代”善“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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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5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代表要真“代”善“表”
向学
人大代表要履行好代表职务,弄清“代表”二字的含义十分重要。“代”者,替也;“表”者,把思想感情意见态度显示出来之谓也。所谓“代表”,泛指被选举出来替选举人办事或表达意见的人,也指受委托或指派代替委托人、指派人办事或表达意见的人。人大代表是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实际承担者,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言人。人大代表行使代表职权的活动,都必须以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为前提和目的,全心全意地为实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服务。
“代”和“表”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代”是“表”的前提和基础。时刻想着受人民重托,为人民代言办事,才有“表”的动力,才能“表”得正确。人大代表真“代”,必须做到两条,一是真心地“代”,始终保持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思想上亲近人民群众,工作上深入人民群众,生活上关心人民群众,随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牢牢地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人大代表如果脱离了选民和人民群众,他的意见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是真实地“代”,对大多数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必须全面真实地反映,不以偏概全,不夸大其辞,不文过饰非。
“代”和“表”统一于执行代表职务的实践中,“表”是“代”的必然要求和显示。一个人大代表,是不是替人民说话,为人民办事,归根结底还要看其“表”不“表”,如何“表”。人大代表要善“表”,就是要善于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根据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可以参加人大各种会议并发表意见,参加大会的各项选举,可以提出议案,提出询问,提出质询案,提出罢免案,提出对各方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参加大会表决时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在本级人大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可以参加有组织的集中视察和代表个人持证视察。视察时,可以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意见。代表有权依照法律程序提议临时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并可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参加执法检查、民主评议等活动。人大代表要做到善“表”,就要积极行使上述权利,恰当全面地运用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反映和解决问题。
完整地实践“人大代表”的内涵,最根本的是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处处事事从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这样,就能做到真“代”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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