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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核查来龙去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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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6
第13版(国际周刊)
专栏:

  武器核查来龙去脉
  本报记者 黄培昭
  1991年4月3日,海湾战争的硝烟尚未散尽,联合国安理会即通过687号决议,要求伊拉克彻底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成立联合国销毁伊拉克化学、生物和核武器特别委员会(以下简称“特委会”),委托其负责监督687号决议的实施。同年5月1日,特委会宣告成立,并于5月14日派首批核查小组34人奔赴巴格达,从此拉开了对伊武器核查的序幕。
  特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核伊拉克提交的武器研制材料,监督其践约销毁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和射程在150公里以上的导弹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特委会成立伊始,伊拉克积极配合,但从第二年开始,随着核查工作的深入,双方在核查地点、核查程序以及核查小组人员的组成等问题上摩擦日渐增多,矛盾多次激化。1998年10月31日,伊拉克宣布“彻底中止同特委会任何形式的合作”,武器核查小组遂于12月16日全部撤离伊拉克。翌日凌晨,美英突然对伊发动代号为“沙漠之狐”的大规模空袭,为期3天的军事行动中断了核查工作,特委会名存实亡。
  特委会从1991年5月成立到1998年12月中止核查,在7年多的时间里,对伊拉克进行了400多次检查,被查地点近2600处。据有关资料显示,核查行动销毁了伊拉克92%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包括中程导弹及其发射装置、化学武器及其材料、生物弹头及制造生化武器的设备等。
  1999年12月17日,安理会通过1284号决议,决定成立联合国对伊拉克武器监督、核查和视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监核会”),以取代原来的特委会。监核会总部设在纽约,主席是瑞典前外交大臣布利克斯博士(2000年3月就任)。监核会享有与特委会同等的权利,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检查伊拉克全境所有的场所、设施和档案”等。由于伊坚决拒绝,监核会自诞生之日起便形同虚设。
  嗣后,联合国与伊拉克多次举行有关恢复对伊武器核查的会谈,但伊立场强硬,均未果。“9·11”以后,美国为“倒萨”大造声势。2002年10月1日,伊拉克与监核会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在维也纳就核查人员返伊的有关细节达成一致。11月8日,安理会一致通过1441号决议,伊拉克7天内宣布接受。监核会主席布利克斯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于11月18日率领武器核查先遣组飞抵巴格达,这是中断4年之后核查人员首次踏上伊拉克的土地。11月27日,核查小组正式开始对伊实行武器核查。其后,伊拉克按照1441号决议的规定,于12月7日向联合国递交了长达1.2万页的研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报告。
  目前,对伊武器核查工作仍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并基本上得到了伊政府的积极配合。根据1441号决议的规定,核查小组应在今年1月27日前向安理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安理会将根据核查小组的报告,对伊拉克是否实质性违反了联合国决议做出正式评估。同时,核查小组的报告也会成为美决定是否对伊动武的一个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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