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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承建方相互扯皮 数十名打工者工钱难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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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6
第14版(读者来信)
专栏:求助信箱

  包工头承建方相互扯皮 数十名打工者工钱难讨
  去年5月19日,我们32人被安徽人吴英强从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招到吉林省龙井市干泥瓦工。吴英强开始答应参加商品楼基础开挖的工人每人每天工钱40元,可到6月26日基础开挖完工时也没兑现。进入房屋主体工程施工后,超长时间的工作、繁重的劳动、艰苦的环境我们都忍了下来,但没想到11月4日主体工程完工、我们准备结账回家时,吴英强却采取一拖二躲三骗的手段迟迟不给我们结算工钱。我们找到商品楼发包老板王开鹏,王说该给吴英强的工程款已付齐。当我们再找吴英强要工资时,吴却躲起来。
  据我们概算,按吴英强事先承诺的工资标准(技工每天40元、小工每天25元),吴英强应支付湖北长阳32名民工7.5万元;四川10名民工3万元;安徽泾县18名民工6.5万元;安徽巢湖16名民工5万元,76人共计20多万元。眼看半年多的血汗钱将要付诸东流,我们找到当地市政府、市劳动局和法律援助中心,可他们说无权调处,让我们到法院起诉。我们身无分文,支付不起诉讼费。我们76名打工者吃住无着落,手中无钱,有家难回。后王开鹏出于同情,给了每人一点路费,我们才含恨离开那个鬼地方。
  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田升伍 李柏林等32名打工者
  调查附记
1月7日,记者来到吉林省延吉市。在安图县建筑公司,记者了解到,这些民工是在龙井市一综合商品楼建设工地打工,开发商是龙井市韩龙商贸有限公司,承建方是安图县建筑公司下属单位延吉工程处,王开鹏是项目经理,施工由吴英强的施工队承包。记者找到了王开鹏与吴英强。
  承建方项目经理王开鹏对记者反复强调,他不欠吴英强的工程款,而且已经多付了,民工的工资应由吴英强负责。他说:“由于吴英强承包的土建工程未按时完工,为保证工期,我又从公主岭等地额外雇来一些民工干活。经吴英强本人同意,工资记在吴英强的财务账上。吴英强施工队承包的9803平方米,总款额约98万元,但实际只完成工程量的85%,工期拖延了一个月。按建筑施工要求,工程未竣工前施工款只付70%,可我还是按工程款的84.94%支付给吴英强的施工队共795904元。”
  包工头吴英强却是另一种说法:“原本承包9803平方米的工程,但只分到6683平方米,另外3000多平方米王开鹏又分包给了别人。按完成工作量的85%计算,我只得到568045元。除工人伙食、生活费和支付公主岭额外雇佣工人工资外,王开鹏还有工程款未跟我结清,所以我无钱给四川、湖北、安徽工人开工资。”记者问吴:“你也是搞了多年的工程承包的,难道手中一点钱都没有吗?”他笑着说:“那倒不是。”记者说:“有钱不给,你这不是想赖账吗?”吴英强笑而不答。
  包工头和承建方扯皮,打工者受害,难道就没人管?记者随后又来到民工先后找过的龙井市劳动局等部门和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因吴英强未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们无权调处,让民工去找法院解决。
  据了解,吴英强确实没按规定与打工者签订合同,也没与承建方延吉工程处签订承包合同。吴英强还以民工出工不出力为由,克扣民工工资。
  这些外来的打工者该去找谁讨公道?记者采访了安图县县委书记于晓峰。他说,县委、县政府已责令县建设局成立调查组,清查安图县建筑公司驻延吉工程处的账目。县里决定在未有具体处理意见之前,先由安图县建筑公司垫付6万元,以解决76名民工春节期间的生活问题。待调查结束后,再根据事实依法处理。
  本报记者 王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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