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5阅读
  • 0回复

河南鹤壁 购买房屋横遭欺诈 住户依法获双倍赔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7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

  河南鹤壁 购买房屋横遭欺诈 住户依法获双倍赔偿
  据新华社电 河南省鹤壁市民李玉萍向一家公司购买住房遭遇欺诈,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驳回这家公司的申诉,维持原判,至此李玉萍获得河南首例商品房“1+1”赔偿。
  李玉萍向华侨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购买一套65780元的住房。李玉萍交付了54800元房款,华侨公司出具了65780元的财务手续,而李玉萍给华侨公司打了10980元钱的欠条,目的是能顺利办理房产证。
  李玉萍入住后不久发现房子多处出现断裂,遂要求退房。
  华侨公司则以李玉萍拖欠1万多元房款为由起诉到当地法院。可在此案审理过程中,李玉萍发现该房是在1999年底没有经过规划部门擅自建设的,而且该楼的房产证已被抵押给了银行,李玉萍对这一切均不知情。
  李玉萍将华侨公司以欺诈行为告上法庭,并要求双倍赔偿。鹤壁市山城区法院一审认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决定,可以认定属于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一审判定华侨公司退回李玉萍54800元钱之后,再另外赔偿李玉萍同等款额。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