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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运作引来议论纷纷 考古报道权有偿出让亟待建立规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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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20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

  商业运作引来议论纷纷
考古报道权有偿出让亟待建立规则
  据新华社武汉1月19日电 (记者戴劲松、李延丽)一向被视为“坐冷板凳”的考古发掘工作,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备受公众关注,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与媒体频频亲密接触。越来越多的重大考古发掘活动面对电视媒体开始像足球比赛一样“喊价”成为事实。在近几年为数不多的几次实践中,台前幕后都伴生了不少是非。
  1999年10月,陕西省文物局扮演了“吃螃蟹”的角色,对秦始皇陵和汉阳陵在国内率先有偿出让“考古独家追踪报道权”。自此,各地纷起效仿,北京老山汉墓、杭州雷峰塔地宫、云南抚仙湖沉城以及最近的湖北九连墩、江苏南京泗水汉墓等,都是通过现场直播形式向大众发送信息的。江苏南京泗水汉墓的考古发掘还创造了首次与平面媒体有偿合作的纪录。
  业内有关人士指出,考古直播单从收视率看还令人满意,争议的焦点在于“商业运作是否适用于考古”。反对者认为,考古是一项严肃的科学工作,不宜纳入市场范畴。支持者则认为,“有偿出让”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市场交易,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价值补偿”。
  直播权买断,是不经过公开程序、由文物部门和媒体双方通过协议完成的。收费标准不是依据投入了多少,也不是因为出土文物的珍贵程度,而是按授权电视台直播带来的额外投入和影响进行评估的。因为考古内部管理机制独特,文物归国家所有,发掘的单位和人员都有相应法律严格规定,不能一概而论。可以说,有偿出让直播考古权,实际上是在扩大影响的同时,对现场人数和现场程序进行有效控制的一种手段。
  就考古发掘而言,文物部门有工作和管理权,新闻媒体有采访权,受众有知情权。但确保三方权力的大前提是维护文物安全。到目前为止,大多数考古直播不成功的原因主要在于缺乏经验,事先没有进行周密勘探。专家分析认为,来自两方面的突出矛盾亟待在实践中摸索妥善处理的办法:一是新闻界电视与平面媒体之间;二是考古界与新闻界之间。就前者而言,在新闻界,电视可依靠视觉效果吸引大量广告投入,在有偿出让考古报道权竞争中自然占上风,但电视台买断的只是图像直播权,而不是消息本身,买断不等于垄断。就后者而言,考古发掘毕竟是一门非常细致、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面对的是几乎不可能再现的“现场”,但有时为了配合直播,文物部门往往迁就电视台,或者赶进度,或者人为停顿,以至影响考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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