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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社会捐助公示在全国建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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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22
第16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经常性社会捐助公示在全国建成
据新华社报道,民政部门已经在全国建立起了经常性社会捐助公示制度,对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和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公示,捐助者可以详细了解到所捐款物的去向和效果。另外,根据民政部门的要求,各地除了要在本行政区域内做好公示外,受援地区还要主动到支援地区进行对口公示,以提高捐助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
各级民政部门还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操作程序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发放工作。受援地区的各级民政部门每收到一批款物,都认真清理,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发放时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确保了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灾民和贫困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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