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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没有卖的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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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22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
专栏:今日新语

  “买的没有卖的精”
任建民
“买的没有卖的精”,这句俗话在方兴未艾的“电子政务”大潮里依然适用。
  各部门、各地区都上电子政务工程。工程多,建设者更多,各种公司都开始涉足电子政务领域,卖电脑的、做电信的、写软件的,都宣称自己是电子政务的行家里手。名目繁多的以电子政务为关键词的展会、论坛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有一个项目,众厂商往往一哄而上,应标的价格一个比一个低,恨不能倒贴钱也要揽下来。
  按说厂商互相压价竞标是正常现象,也节省政府部门的开支。岂不知,电子政务工程与建个大楼、修条公路不同,它需要不断扩容、升级,厂商占了先机,也就垄断了后期的技术和标准,别的厂商没法再插手,后续工程的价格可就由不得用户了。有报道说,日本政府两年前开展电子税收系统试验,有家企业在招标中竟喊出了1万日元的投标额。然而在随后的系统建设中,由于技术的垄断性,该企业独揽所有工程,合同金额已增至77亿日元以上。这时候用户才想起“买的没有卖的精”这句话,但为时已晚。
  我国的电子政务尚处在初期阶段,各项标准、法规尚不完善。正如一家美国公司的代表所说:在美国做电子政务工程,都是政府提要求,企业来满足;而在中国,很多情况下是企业在替政府提标准,一些政府部门自己都说不清楚需求是什么。对此,一位经济学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为什么连需求都说不清楚?就是因为很多电子政务工程不是从需求出发的,而是做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这样的买家哪里还会在乎成本的核算和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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