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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 法人单位多多益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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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22
第14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一周法评

1月17日
法人单位多多益善
据新华社1月17日电: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表明:到2001年末,我国共有法人单位510.7万个,比1996年增加55.2万个,增长12.1%。1997年至2001年我国新开业企业154.5万家,61%为私营企业。
这是组令人高兴的统计数据。其一,与自然人相对应,“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格,它有助于市场中的经济主体实现独立自主、自负盈亏。法人单位数目的增长,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人这种“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其二,新开企业有61%为私营企业,说明私营企业主不再害怕财产得不到保障,法律为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提供平等的舞台,已经逐步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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