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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 买税成为腐败新形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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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22
第14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一周法评

1月13日 买税成为腐败新形式
据检察日报1月13日报道:四川省双流县公兴镇原党委书记陈兴华、该镇财政所原所长赖仕平、工作人员钟建及该镇前后两任镇长张由东、苏彬等人,用虚列支出方式,从该镇财政所非法“买税”总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现金进行私分贪污,日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听说过逃税、漏税、抗税,没有听过买税。何为买税?此举是钻了税务部门区别对待经济发达程度不同的地区的空子。税务部门把税源不足、税源充足的地区分别称为“贫税区”、“富税区”,对“贫税区”超额完成任务所奖励的比例额度定得高。此案中的“贫税区”公兴镇干部到税务部门交纳一定“手续费”后,由税务部门人员把该辖区内“富税区”完成任务后多交的税款“买”到公兴镇名下,目的是为得到返还奖励款。
买税之举实属腐败“创新”,但也是新瓶装旧酒,还是为了谋求个人和小团体非法利益。不过其过程和原因引起我们多方面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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