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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采取六项措施 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 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二百一十二万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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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23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
专栏:

  教育部采取六项措施
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
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二百一十二万人
本报北京1月22日讯 记者温红彦、施芳报道:2003年是高等教育扩招后有本科毕业生的第一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有212.2万人,毕业生总数将比2002年增加67万人,毕业生数量增幅较大,但社会整体就业岗位没有明显增加。面对着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民进城打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三峰叠加”的局面,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为此,教育部将采取以下六项重要对策,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保障:一是联合有关部委对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发的两个重要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是否取消进人指标、户口指标及各种增人卡的限制;是否允许毕业生特别是专科(高职)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市)就业;是否实现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二是动员、要求行业部门或系统充分吸纳高校毕业生,强化行业或系统在配置人力资源、拓宽就业渠道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从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层面形成招生、培养、经费和就业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宏观运行机制,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办学水平、质量评估同就业形势和状况适度挂钩,引导高等学校及时调整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是调整高等教育层次与类型结构,扩大成人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的招生规模,鼓励和支持未就业的专科(高职)毕业生参加成人专升本的学习,进一步缓解专科(高职)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五是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机构,在场地、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专职就业指导教师与应届毕业生的师生比近期要保证不低于1∶500,就业工作经费不低于学校当年全部学费的1%。
  六是启动“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制度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相应的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监控快速反应系统,为毕业生就业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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