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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公安部出台“五条禁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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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24
第4版(要闻)
专栏:

  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公安部出台“五条禁令”
本报北京1月23日讯 记者石国胜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22日在全国公安机关加强内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从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的高度,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公安部“五条禁令”的落实,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执行铁的纪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会上,公安部督察长祝春林宣读了“五条禁令”: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公安部副部长田期玉代表公安部党委就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大力提高公安民警素质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周永康充分肯定了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为党和人民所做出的贡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教育整顿和加强管理,切实解决队伍内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激发民警的积极性,增强战斗力。他希望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在新世纪新阶段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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