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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在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上表示 依法保护新闻媒体的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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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28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肖扬在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上表示
依法保护新闻媒体的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
  本报北京1月27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新闻媒体作为反映人民群众意志和呼声的重要渠道,在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过程中,可以发挥巨大的威力和重要的影响力。人民法院将坚决依法惩罚那些侵害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的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上所说的。
  肖扬说,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仅靠人民法院或司法机关的努力远远不够,还需要全社会特别是新闻舆论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是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两支重要的生力军,是构筑法律信仰、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两个关系密切的重要力量。
  肖扬强调,我们一如既往地欢迎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欢迎新闻媒体客观、准确、公正、负责地对法院工作中的缺点进行批评;同时,在进行舆论监督时正确处理整体和个别的关系,正确把握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在宣传报道中,还希望新闻媒体能注意维护司法裁判和稳定性和终局性,对案件实体裁判内容公正性的评判要慎重,对审判过程和结果的评论也应客观。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10余家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就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特别是法院宣传工作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姜兴长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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