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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雇佣“洋保姆”,当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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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28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

  家庭雇佣“洋保姆”,当止!
  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齐中熙)针对近来社会上有关“洋保姆”即将或已经登陆中国沿海城市这一说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予以澄清: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目前不能聘用外国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于法鸣27日对记者说,根据1996年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外国人到中国就业的岗位,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须经中国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才能合法就业。同时,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不能聘用外国人。中国政府鼓励在目前国内短缺人才的技术、技能、管理和特种工作岗位引进和使用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员来中国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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