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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问题食品挡在市场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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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30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春节前夕,首批印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开始投放市场——
把问题食品挡在市场外
  本报记者 原国锋
  “放心吃”——人们的殷切期盼
1月20日,由福建省卫生防疫站等部门率领的100多名卫生执法人员,在福州市晋安区10多处加工年糕、笋干以及私宰家禽等地下窝点收缴有害食品近万公斤。此前不久,杭州菜农沈某因施用高毒、高残留的甲胺磷农药给蔬菜治虫被推上了被告席。
  近年来,食品加工中掺杂使假,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等活动屡禁不止,偷工减料、滥用添加剂、无视标准组织生产的问题日益突出,“吊白块”、“瘦肉精”、“注水肉”这些频现报端的词汇令消费者胆战心惊。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对国内生产销售的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开展了专项抽查。结果表明,5类食品质量尽管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生产规模小,家庭作坊式企业不少;一些企业不具备产品检验能力,产品未经检验就堂而皇之地走出厂门;个别企业甚至连产品的标准都不知道。
  有资料显示,中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案例约为2万—4万人,实际发生数量约为报告数的10倍。食品质量安全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放心吃”,成为人们的殷切期盼。
  “准入制”——三项举措力把质量关
  必须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于2001年开始,借鉴国外经验,按照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分类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经过近一年的调研准备,终于制定并出台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
  1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公布了首批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名单。1323家米、面、油、酱油、醋生产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备了食品市场准入资格。首批印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的5类食品开始投放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开始对问题食品“小试牛刀”!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市场准入处副处长江华说,这套制度主要采取三项举措牢把质量关: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严格的条件审查,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在“10个环节”必须达标:原材料进厂、生产必需设备、生产加工环境、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企业法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储运、包装及标识;二是对出厂食品实施强制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迈出厂门”;三是对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向社会做出“QS(质量安全)”承诺。
  据介绍,今后,国家质检总局将陆续公布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到今年8月1日,凡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从事这5类食品的生产加工。同时,质检总局正在着手将准入制扩大到肉制品、奶制品、调味品、茶叶、饮料等食品领域。
  “动真格”——让问题食品无“藏身之地”
  为了实现“放心吃”,各地围绕准入制探索出一些有益的做法。近日,北京市的一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场厂挂钩”制,要求全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必须与定点屠宰厂签订入场协议,市场内只能销售定点屠宰厂的鲜肉;零售市场必须经营定点屠宰厂的鲜肉。卫生部门的监测结果表明,该制度实施后,北京市场上的肉制品合格率从83.5%提高到97.27%。接着,北京市进一步采用了“场厂挂钩,协议准入”的模式,将蔬菜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场地挂钩”。还派人到产区考察,真正做到对蔬菜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全程监控。
  市场准入制度已经出台,但只有在各个执法环节切实做到“不折不扣”,对于情节恶劣的敢“动真格”,制度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使用“瘦肉精”喂饲生猪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判,生产有毒食品的蔡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1月15日,吉林、江苏两地人民法院对加工、出售劣质马肉,造成多人中毒的祖某、杨某等5人判处有期徒刑。这些都大大震慑了食品造假售假犯罪行为。
  市场准入制作为把问题食品“挡在门外”的一项重要举措,还必须辅之以其他重要制度,如国家免检、国家监督抽查等,同时加强食品质检网络和队伍建设。并且对这个问题常抓不懈,才能真正使问题食品无“藏身之地”。当然,企业作为保证食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更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在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检测检验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上狠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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