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9阅读
  • 0回复

节前讨薪:法律援助在行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30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广角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专门提出“要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困难民工撑腰——
节前讨薪:法律援助在行动
  本报记者 武侠
  春节即将来临,民工讨薪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岳相春等28人受雇于北京市朝阳区张伟,为廊坊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工程粉刷。完工前的一周,雇主张伟就不再露面,约定由现场负责人张福银代理结清劳务费。可最后,连张福银也没有了消息,民工们的80000元工钱没了着落。眼看年关将至,岳相春等人不知所措。
  岳相春等人的遭遇得到了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关注。日前,中心指派汇昕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松林律师为他们代理诉讼。岳相春告诉记者,一审即将开庭,春节前能否拿到工资还不知道,不过,这事有人管,总算看到了希望。并且,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的宣传活动,这些民工还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经济援助,生活已经不成问题了。
  法律援助就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制度。通俗地说,就是免费为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官司。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邓甲明告诉记者:“大量被拖欠工资的、经济上有困难的民工本来就是法律援助的对象。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也专门提出‘要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因此,春节前,全国许多地方的法律援助机构都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列为工作的重点。”
  作为农民工主要输入地,1月16日,北京成立了“外地施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主持非诉讼调解、协助申请法律援助等形式,为外地进京施工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帮助,主要解决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在报酬和工伤问题上的矛盾和问题。
  作为农民工输出大省,河南省抓住典型案例,大造声势。河南省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22名律师介入一起导致20多名许昌民工苯中毒的案件,终于使民工获赔68万元。通过此案的大力宣传,增强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信心。现在,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经常接到在外地务工的河南籍民工的法律咨询。
  除切实帮助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外,法律援助机构还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呼吁“打工者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那些恶意欠薪者起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与媒体联合推出“民工讨薪特别行动”,公布了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的联系电话和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发出公开信呼吁:“拖欠劳动报酬的雇主千方百计履行合同,尽快付清打工者的血汗钱。”
  据悉,目前,全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仅石家庄市的法律援助机构近期已受理和办结民工工资拖欠纠纷和案件400余起,帮助讨回工资30多万元。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两天内就接到800多个援助申请电话,其中70余件已经被受理。
  邓甲明说,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使所有符合条件、需要法律援助的人都能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援助工作者无私的工作,帮助那些有困难的民工,并唤起全社会对拖欠民工工资这一问题的重视和关注。更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农民工工资不再是一个需要法律援助的社会问题。(附图片)
上图:四川省资中县打工妹陈菊彬高兴地从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谢清彬手中领到3325元的工资(存折)。
  卓天然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