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阅读
  • 0回复

关怀社外农民的生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1-23
第3版()
专栏:

关怀社外农民的生产
纪希晨
在不少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的乡村里,至今仍有一小部分农民没有加入合作社。他们之中,有的是由于觉悟不高,暂时还不愿加入;有的则由于居住分散,或其他原因还没有加入。因此在领导合作社的同时,对这些社外农民的生产加以妥善的安排,是乡村党支部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
四川省新都县外西乡党支部曾采用不少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为了加强党员、社员和社外农民的联系,支部首先对党员和干部中的歧视和排斥社外农民的思想进行了批判,使大家了解了“今天的个体农民就是明天的合作社社员”。在组织合作社进行生产的同时,支部帮助社外农民安排生产。合作社召开生产会议的时候,吸收社外农民自愿参加。合作社并帮助联组、互助组制定生产计划。在发放贷款中,支部和合作社都注意对社外农民加以照顾。
对于因居住过于分散组织不起互助组的个体农民,支部则采用合作社和他们“挂钩”、或者“包干”的办法。例如“五四”农业合作社对于三户缺乏劳力、农具和畜力的社外贫苦农民,在取得适当报酬的条件下,采用包耕、包种、包收的方法,帮助这些农民克服生产中的各种困难。对暂时不愿入社,生产又有困难的富裕农民,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挂钩”办法,同合作社签订了耕作合同,也有的同合作社进行换工生产。由于合作社解决了社外农民生产上的困难,就可以防止地主富农利用他们的困难,进行剥削和挑拨农民之间的关系。这样,不但巩固了合作社和社外农民的团结,稳定了社外农民的生产情绪;而且不断地提高着社外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现在,他们之中,已有不少的人在争取入社。
我们党对全体农民的政策,就是逐步地引导他们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道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对于少数还未入社的农民,就要从各方面关心帮助他们,绝对不应该歧视甚至排斥他们。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