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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杀猕猴难逃法律制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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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4-14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春雷行动特别报道③

  捕杀猕猴难逃法律制裁
  本报北京4月13日讯 记者彭俊从国家林业局获悉:4月11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分局经过缜密审讯和调查取证,正式依法逮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的犯罪嫌疑人汤跃元,从而彻底破获了这起发生在张家界的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案件。
  汤跃元,男,土家族,48岁。据交代,去年10月,汤在小岩屋的董家湾和卢塘先后放置了数只铁夹。今年农历正月下旬和农历二月下旬,在上述两处先后捕杀了两只猕猴。汤吃了一部分肉后觉得不好吃,便将剩余尸体扔掉。第二只猕猴的尸体由汤送给一个江湖医生做药材用,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当地森林公安已将该江湖医生进行立案侦查,准备采取进一步行动。
  据汤跃元说,他从1994年就知道猎捕国家野生动物是犯法的,但侥幸心理使其全然不顾法律的规定,甘冒风险去猎捕野生动物。在此之前,汤捕杀过野兔、蛇等野生动物,大部分都是吃掉。汤家“一年收入有1万元左右。根本不愁吃穿,供养4个孩子也不成什么问题”。据了解,他很有可能被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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