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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贿的“愉悦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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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4-24
第15版(文艺副刊)
专栏:大地漫笔

贪贿的“愉悦感”
张子栋
  被判处死刑的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原局长罗鉴宇在接受调查时坦言:“我其实并不缺钱花,有时口袋里放几千元钱,过半年一年也花不了一分钱。尽管如此,每次拿到别人送的钱,都有一种愉悦感。”那么,他的这种“愉悦感”从何而来呢?罗说是因为“官大了就感到荣耀。”可见,其对金钱的贪欲是根植于“官本位”思想的。中国长期封建社会所形成的观念,一直以官衔的大小作为衡量人是否有所作为的价值标准,并以此来区别尊卑贵贱和社会等级。自然,“官(做)大了就感到荣耀”!光宗耀祖,不能衣锦夜行;只有显摆给人看,才脸上有光。唯“朱门酒肉臭”最能显示自己已经“出人头地”成为“人上之人”:看到送礼之人踏破了自家门槛,顿觉门楣生辉,“面子”好看,心里美滋滋的,浑身有说不出的“荣耀”;眼瞅着白花花的银子源源不断地涌入家门,既抬高了自己的身价,又满足了贪婪的欲望,内心岂不感到无比的“愉悦”?
  这种贪贿的“愉悦感”,或许正是许多贪贿分子不撞南墙不回头的重要原因。可惜的是,这种“愉悦感”毕竟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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