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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二论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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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4-28
第1版(要闻)
专栏:

  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
  ——二论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本报评论员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本身是一个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深化改革之间的关系。
  应当看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深化改革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不是分隔的,而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经过多年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由于新旧体制转轨中一些改革还不到位,假冒伪劣、偷税骗税、走私骗汇、制售假币、侵权盗版等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这些现象和问题,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及多数守法经营者的利益,严重亵渎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了威胁,不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而且阻碍了市场化取向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因此,只有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才能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良好环境。另一方面,深化改革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出路。不少市场秩序混乱的现象屡禁不止、屡打不死,根子就在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行业垄断等作怪,同时也暴露出了我们在市场管理、食品卫生、质量监督、以及金融财税监管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不痛下决心解决这些问题,不继续深化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就无法建立。
  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深化改革统一起来,关键是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坚持不懈地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积极探索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来解决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我们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要进一步引入竞争,打破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可以相信,只要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并辅之以其他措施,我们就一定能早日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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