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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有隐患,房屋面积莫名“缩水”,宏发阁58户业主愤而投诉——购房陷阱深几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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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4-30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媒体联动

  电梯安全有隐患,房屋面积莫名“缩水”,宏发阁58户业主愤而投诉——
  购房陷阱深几许?
  从去年以来,海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了不少房地产方面的投诉。海口市海甸五东路永发小区宏发阁58户业主的投诉便是一例。
  首先是电梯有问题,经常把人锁在里面欲上不能欲下不得,经海南省劳动安全卫生检测中心站检测,其B栋的2台电梯生产日期是1993年10月,A梯存在严重安全缺陷,整机安全性能下降,建议停止使用并更换。B梯自1995年停用至今,大部分主件已拆除。售房前,发展商公告承诺要装新电梯,但是,售出后,该发展商只是进行了一次维修,就继续使用。
  更让来自全国20个省市的58户业主惊讶的是:去年9月28日,业主去交易公司领取房产证时发现,房产证上的面积比购房契约上的面积平均缩水20平方米左右。比如:契约面积117.77平方米,变成了95.38平方米;契约面积151.15平方米,变成了122.42平方米。
  业主立即找交易公司讨说法,公司竟称“是房管局填错了”。再找房管局,得到的回答斩钉截铁:房产证上的面积,准确无误!58户业主相继找到省建设厅、省积压房处置办、海口市处置办、房管局等单位,终于弄明白:所购的宏发阁为正宇公司所有。该房于2001年底经海口市处置办批准其为经济适用房销售。
  投诉业主代表陈先生等人说,根据建设部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省建设厅(2001)126号《关于商品房销售推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相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海口市处置办于2001年11月29日对该项目转化为经济适用房的批复规定:转化房58套,面积为8218.73平方米,该项目属三级地段,每平方米享受返还土地出让金标准375元;最高销售价为:成品房1418元/
  平方米。58户业主想知道,他们是否已经陷入购房陷阱中,而这陷阱究竟又有多深呢?
  最新消息:宏发阁的业主们已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相关诉讼。
(本期联动媒体:《海南特区法制报》记者:余则安)
  这是一个房地产市场极度需要诚信的时代。
  在我国目前的房屋市场,像以上这两篇稿件中那样电梯不安全,面积“缩水”,住进新房却没有煤气、没有电表、没有产权等问题还有很多:房屋质量极差,物业管理欠佳,房屋建好了还没有完备的手续……有关资料显示,越来越多的违约行为、合同纠纷等正缠绕着中国的房地产业,消费者投诉和诉讼已成为一个新热点。
  对于企业来讲,赚钱必须通过合法的手段。如果眼中只有钱,而丢了诚信,这个企业绝对没有生命力,最终会被消费者、被市场所抛弃。而对于相对处于弱势的消费者群体来说,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应该是明智的选择。——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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