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4阅读
  • 0回复

人才兴院 科技强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12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决策参谋

  人才兴院 科技强院
王少南
2000年以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平均审限比过去缩短了15天,没有超审限的案件;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一次开庭结案率达95%,当庭裁判率达40%;上诉改判率下降了35%,再审改判率下降了46%;执行案件年执结率均在95%以上。审案、执行,均实现良性循环。而近3年来,上级法院和纪检部门未收到举报中院干警违法违纪的线索。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一个年轻的法院,于1995年3月原胜利油田中级法院撤销后重新组建。全院坚持“人才+管理”的发展模式,提出“政治建院、人才兴院、以制治院、科技强院”。目前,一支职业化的法官队伍已初步形成。现有的125名干警中,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审判法官全部为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其中80%已取得了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全院按照审判规律和法院工作规律的要求,把现阶段法院的管理分为审判(执行)管理、人事管理和行政管理,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审判(执行)管理,目标是“有效率的公正”:
——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衡。实现了“五个分离”,即立案、分案、排期开庭与庭审裁判、执行权的分离;程序准备权与庭审裁判权的分离;庭审裁判权与执行实施、保全权的分离;申诉审查、决定权与庭审裁判权的分离;庭审裁判权、执行权与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权的分离,使权力的运行既彼此衔接,又相互制约。
——强化合议庭的职能,转变审委会的职能。除法律规定由审委会研究的少量案件外,其他案件均由合议庭决定,目前合议庭决定的案件占98%。指导所辖的东营区法院进行取消院长分管审判工作的试点,使审判权的运行更符合现代司法的要求。
——实行专业化审判。全院设立了18个专门合议庭,确定了36名专业法官,对同类型的案件由专门人员审理。同时,成立了案件指导小组和学术委员会,定期研究审判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为正确裁判提供研究意见。
——实现了执行工作的命令权、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有机分离。命令权由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长分级行使;执行一庭负责执行实施,并由法警支队协助;执行二庭重点对执行过程中的执行异议作出裁决。对暂时无法执行的案件,发放债权凭证。改变了执行收费方式,实行案件执结后收费。
人事管理,坚持以严密的制度和科学的程序选人、用人。按照德能勤绩廉的内容,我院为每名干警建立了实绩档案、廉政档案、培训档案、奖惩档案和健康档案,每年进行写实性记录,存入微机。对需要晋升职务的干警,一律向全院述职,经群众认可、组织考察后方可任命。建立了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名单。
“建设现代化审判机关”既是一个现实推进的过程,更是一个更新理念的过程。只有在先进的司法理念的引导下,将之有机融入整体推进的各个方面、延伸到各个环节,才能保证“建设现代化审判机关”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